各缴存单位及职工: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,自2024年5月18日起,兰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:五年期以下(含五年)调整至2.35%,五年期以上调整至2.85%。
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:五年期以下(含五年)为2.775%,五年期以上为3.325%。
二、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。
三、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发放时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。
兰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4年5月18日